对于神经因素引发的神经性白癜风来发表明我们的几个观点,目前有几种观点:
1、局部神经论。有人认为白癜风发于局部神经损伤,因各种局部的刺激直接伤神经而致病。
图一 神经因素和白癜之干系
2、机械刺激论。白癜风好发于颜面及易受摩擦部分(如腰骶、乳罩、皮带、纽扣、疝托等直接受压迫部分),这可能与这些部位的皮肤神经经受到长时间的机械刺激有关。
3、植物神经论。不少白癜风患者常伴有植物神经功能紊乱,例如白斑处有出汗异常现象,白癜风伴发斑秃及皮肤划痕症的比率比较高 。
4、神经节段论。在临床上观察到不少病人的皮损按神经节段分布,即按神经走向一节一段发病,有的沿口角至下颌,有的从眼角至下颌,有的由下颌至脖子。有人观察到一名横断性脊髓炎患者,其腰以下失去感觉,而其腰以上的面部及上半身发生白癜风,这表明,白斑与局部神经有密切关系。
5、周围神经论。有人做过实验:褪黑激素乙胆碱、正肾上腺素、肾上腺素在体外能使两栖类和鱼类的色素细胞变白。据此人提出,黑色素细胞产生黑色素能力减退,是由于其周围神经化学物质增多的缘故,从而干扰了酪氨酸酶的活性。正常情况下,周围神经的抑制状态,故皮肤色素无改变。但白癜风患者皮肤周围神经末梢功能活跃,从而增加释放褪黑色激素等物质,导致黑色素细胞合成黑色素减少缺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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